中山办公家具新闻
经国务院批准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出《关于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》,明确从2008年11月1日起,适当调高部分劳动密集型和高技术含量、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。此次出口退税调整一共涉及3486项商品,约占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.8%。调整自2008年11月1日起执行。具体执行时间,以“出口货物报关单(出口退税专用)”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。
其中,家具及居家相关产品的出口退税率的明细如下:
皮革或再生皮革制的衣服〔野生动物皮革制作的除外〕 11%
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 14% |